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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在部门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

二、熟练掌握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三、负责制定财务审计工作计划,起草(修订或制定)学校有关财经审计等实施办法或规定,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总结、内审工作制度,复核汇总年终审计数据,上报内审统计报表;

四、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实施对有关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审计、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等,对学校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五、负责复核对学校采购物资、设备的询价审计,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负责学校采购物资、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的审核;

七、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关系;

八、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资料、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九、组织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后续教育等工作,做到团结协作;

十、协助其它科室做好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程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在部门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拟写科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各项工程审计实施方案,完善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学校的基础建设、维修项目的工程预算、结算的审计业务和复核工作。

四、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审核以及招投标过程监督、合同条款审核、预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管理及监督、结算审核以及各项工程验收工作。

五、重大和重要的建设项目,组织工程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参与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查看工程质量情况。做好市场调查,把握建材质量和价格,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控价管理。

六、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负责外委工程项目审计事项的组织与实施,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七、接收各单位的送审资料,对接收资料的完整性进行监督,并负责与被审计单位的协调与沟通。

八、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修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九、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十、负责沟通、协调本科室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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